保卫处
安全教育
安全教育 当前位置: 首页 >> 安全教育 >> 正文
防电信诈骗(一)
发布时间 : 2024-05-23 浏览 : 【关闭】 【打印】

    案例:
    2024年3月2号在盐城市毓龙派出所辖区内,林某某(女,46岁,无业),自2023年5月份至今,多次在淘宝、京东平台帮一个微信号为sbd169532、昵称“青椒五花肉(要推手联系)”的人网购商品,每次事后对方都会将网购的钱转给她,并支付一定的佣金。2024年3月2日上午,在华府景城3号楼家中,再次帮对方至京东平台购买了2000元的京东e卡,对方将卡绑定后没有将2000元转回,发现自己被骗后报警,共损失2000元。

    温馨提示:
    1.此类诈骗都是由小积大,小数额的成功交易骗取你的信任,一旦获得大额现金后即会失去联系。
    2.永远牢记一条铁律:天上不会掉饼,小便宜不能贪。

上一篇:
下一篇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