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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承诺
发布时间 : 2020-12-28 浏览 : 【关闭】 【打印】

  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处作风建设,提高财务工作效率和会计服务质量,更好地为师生服务、为学校事业发展服务,财务处作出如下公开承诺:
  1.首问负责,热情服务。收到服务要求的第一位财务处工作人员即首问责任人。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,属本人职责范围内事项应当场答复办理,其他工作人员负责的事项介绍给相应工作人员,一时不能答复或办理的应做好解释工作。
  2优质规范,文明服务。严格执行各项会计程序,及时、准确、安全地进行业务操作;严格按计划或预算指标办理相关的会计业务。对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要热情接待,使用文明用语,禁用服务忌语,待人礼貌热情,服务周到。
  3业务熟练,高效服务。熟悉相关政策法规与财经制度。工作认真负责,业务熟练,核算差错率控制在最小范围。办事效率高,流程规范,信息通顺。做到准确无误,快捷省时,不得任意拖延或推诿。
  4纪律严明,秉公服务。纪律严明,按时上下班,工作时间不串岗空岗,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。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和工作秩序。廉洁奉公,不滥用职权谋取私利,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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