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清明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2025年 4月 4—6日,放假 3天。学生 4月 3日下午 1:30开始上课,两节课后方可离校, 4月 6日到校正常上晚自习课。
二、有关要求
1.需要离校的学生离校前办理集体请假手续,提醒学生途中注意安全。班主任要召开专题班会,教育引导学生崇尚科学、破除迷信、文明祭祀。
2.假期间在校学生,学生处要汇总留校学生名单,班主任要做好管理服务工作。
3.放假前,各部门必须进行安全隐患排查,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,防止意外事故发生。
4.加强假期间校园巡查,做好外来人员、车辆进出的管理。
5.相关部门要做好保障安全,确保留校师生员工学习、工作、生活等方面需求。
三、值班值守
严格执行《关于印发盐城市值班工作规范(试行)的通知》(盐办字〔 2023〕16号)要求,落实好值班工作规范,所有值班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 24小时坚守岗位,值班值守,尽职尽责,保持通讯畅通,确保正常运行,指挥体系高效顺畅,应急机制快速响应。
2025年 4月 1日